第236章 迢递高城百尺楼,绿杨枝外尽汀洲 (第1/3页)
卷首语
《大吴会典?都察院》载:"凡御史弹劾宗室,须备三法司具结文书、物证五十件以上,方许呈奏。若证据不实,以诬罔论。"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卷首语
《大吴会典?都察院》载:"凡御史弹劾宗室,须备三法司具结文书、物证五十件以上,方许呈奏。若证据不实,以诬罔论。"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