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7章 何桀纣之昌披兮,夫唯捷径以窘步 (第1/2页)
卷首语
《大吴会典?刑法》载:"凡弹劾藩王,需三法司会审,附实迹五事以上,方许奏闻。若证据确凿,藩王有罪,其同党不论品级,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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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吴会典?刑法》载:"凡弹劾藩王,需三法司会审,附实迹五事以上,方许奏闻。若证据确凿,藩王有罪,其同党不论品级,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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